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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阳光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疑似污染 地块调查评估及调查报告编制》项目公开 比选选聘中介机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6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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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阿坝州马尔康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疑似污染地块调查的通知》(马生环函〔2020〕79号)文件精神,马尔康阳光硅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疑似污染地块布局导则》要求,就开展《马尔康阳光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及调查报告编制》项目,拟依据《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聘中介机构,特邀请符合本次选聘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比选。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马尔康阳光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及调查报告编制》
(二)比选人:马尔康阳光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比选控制价:本次公开选聘比选控制价为15万元
(四)项目概况
根据《阿坝州马尔康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疑似污染地块调查的通知》(马生环函〔2020〕79号)要求,马尔康阳光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已被纳入疑似污染地块清单。为确保用地安全,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筑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四川省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 90号)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阿坝州工作方案<2020年度实施计划>》,需对上述地块开展土壤调查评估并编制调查报告。
(五)服务内容:中选人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并按照初步调查的要求,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和调查,并布设监测点;根据布设的监测点进行采样检测。采样后按要求进行样品运输及保存,及时送实验室分析,采样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做好质量控制;依据必备资料,包括现场调查、人员采访、资料收集、采样检测、分析评价等方式对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并编制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严格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正式成果报告,并取得主管部门对成果报告的肯定性批复。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比选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至少具备承接过类似项目2个且通过专家评审的业绩;
(二)比选申请人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以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受到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文件
(一)比选文件应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印章分别装订成册。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营业收入、服务的单位名称等;
2.项目报价:统一按费用绝对数报价;
3.类似项目成功案例业绩证明;
4.本次项目的初步实施方案设计;
5.服务团队人员情况;
6.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参与公开比选的单位必须对其提交的比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提供的资信证明文件不全、不真实或不完整的,将被取消参选或中选资格。
(二)比选申请人应在2020年11月2日下午5点前将比选文件递交至比选人(地址:成都市抚琴西北街28号阿投宾馆3楼,联系人:赵先生,电话:18080017117)。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比选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递交。无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文件均不退回。
(三)比选申请人或比选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比选文件无效:
1.比选申请人资质不符合规定的;
2.比选文件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3.比选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4.比选文件实质上未响应比选要求的;
5.比选报价超过控制价的。
四、比选报价
(一)比选申请人应按费用绝对数报价,报价应包括增值税税费(请注明具体税率)。比选申请人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表备注处注明。比选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价格。
(二)本次公开比选,比选申请人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比选申请人需编写一份报价确认书,并在谈判时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认可。在选聘服务和要求不变的前提下,再次报价不得高于初始报价。
五、比选程序
成立公开比选选聘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比选细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一)确定比选对象。公开比选选聘评审委员会审查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比选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比选要求,并按照3~5:1的比例确定比选对象。
(二)比选谈判。公开比选选聘评审委员会与比选对象逐一进行谈判。针对比选文件不明确的问题,要求比选对象进行澄清、答疑,并要求比选对象在规定时间(现场)进行再次报价。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比选对象的价格等信息。拟定于2020年11月3日上午9点在成都市抚琴西北街28号阿投宾馆3楼进行比选谈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确定中选人。公开比选选聘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和比选对象最终报价进行逐项评审打分并汇总,按汇总评审得分高低进行排名。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优劣顺序确定,并形成书面评审报告。比选人审核评审报告,确定中选人。
(四)签订合同。确定中选人并经公示无异议后3日内,书面通知中选人。中选人接到中选通知3日内与比选人签订中介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附件:1.选聘企业基本情况
2.评分细则
3.《马尔康阳光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及调查报告编制项目报价单》(模板)
4.承诺书(模板)
马尔康阳光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1
马尔康阳光硅业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单位)
基本情况
马尔康阳光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硅业公司),于2000年5月15日在马尔康市工商局核准成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马尔康市松岗镇松岗村,法定代表人张波,注册资本1000万元,营业期限从2000年5月15日至长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22971759052XH,经营范围为硅钙钡销售,厂房、机械设备租赁。
1.股权情况。
阿坝州国投公司占股51%;自然人(4人)占股49%。
2.资产情况。
资产主要为土地和房屋,其中:土地33240.17平方米(其中:厂房土地47.5亩、河边土地2.36亩,合计49.86亩),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权证编号(马尔国用〔2006〕118、119、120号);房屋9873.03平方米(其中:厂房房屋9059.03平方米,权证编号(马房权证有限责任字第〔2006〕9、10、11号)、杂房814平方米)。
3.生产经营情况。
从2014年停产至今。
附件2
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
50分
1、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满足对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作为基准价;
2、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50。
3、失信企业报价扣分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因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比选申请人,在参加本次公开比选活动中得分给予扣分的惩戒,比选申请人参加公开比选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比选文件中进行声明否则将在总分给予扣除5分的惩戒。
2
履约能力
10分
比选申请人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的同类业绩进行评分,每具有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
3
技术服务方案
20分
1.项目依据
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服务方案中:依据充分;分析到位;理解透彻。 3个方面能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及发展的需求的得 3 分,每缺失一项扣 1分,每有一项有缺陷或不足的扣 0.5分,扣完为止。
2.项目理解
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服务方案中:理解到位;内容全面;概况分析精准。3个方面能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及发展的需求的得 3分,每缺失一项扣 1分,每有一项有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
3.污染识别
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服务方案中:问题分析到位;思路清晰;科学有效;内容全面。4 个方面能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及发展的需求的得4分,每缺失一项扣1分,每有一项有缺陷或不足的扣 0.5分,扣完为止。
4.质量控制
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服务方案中:科学有效;措施有力。 2个方面能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及发展的需求的得 2分,每缺失一项扣1分,每有一项有缺陷或不足的扣 0.5分,扣完为止。
5.方案策划
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服务方案中:科学有效;内容全面;现场布点(土壤及地下水的布点)结合实际;施工建井规范且工作时间流程合理。4个方面能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及发展的需求的得 8 分,每缺失一项扣 2 分,每有一项有缺陷或不足的扣 1分,扣完为止。
4
供应商实力
10分
1.比选申请人有土壤地下水环境检测相关设备的得5(须提供设备的购买发票);
2.比选申请人提供了钻采相关设备(须提供设备的购买发票;如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和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每提供1件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5
人员配置
10分
1、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 2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 1分,本项最高得 3分;
2、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一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 2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 1分,本项最高得 3分
3、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中每具有一个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1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且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合计
100分
附件3
马尔康阳光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及调查报告编制项目报价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如有分包)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报价(元)
1
2
3
总价
人民币:元(大写:元)
比选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2020年 月 日
附件4
承诺书
马尔康阳光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郑重承诺符合贵单位项目所要求比选申请人所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有不实,我单位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比选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